
我市8名律師受聘參與荔灣區運用法律手段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工作
發布時間:2009-12-16 瀏覽數:9,928
2009年12月10日至11日,荔灣區司法局在廣州市鳴泉居組織召開了荔灣區服務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暨律師顧問團成立工作會議。我會秘書長朱寶蓮應邀出席了會議。會議由荔灣區司法局局長何友漢主持。
會議總體回顧了荔灣區司法局牽頭深入調研,大膽實踐,組織開展為荔灣區綜合治理及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情況,正式決定聘任我市8名社會律師、9名公職律師和2名公證員分別組建法律顧問團和律師服務團,以法律手段為荔灣區促進招商引資、企業服務、環保、汙水處理與河湧整治工作、綜合治理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服務。其中,8名社會律師分別是金宏橋所杜瑞冰、頤和所康考利、法則明所盧堅、黃秋練、本華所林誌偉、金羊所歐陽強、穗南所張誌明和中濟所張英。
會議上,與會領導們對法律顧問團和律師服務團的成立表示祝賀,並提出了不少富有建設性的意見和看法。其中,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劉璧華處長在講話中指出,法律顧問團和律師服務團的成立是荔灣區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的創舉,示範作用明顯。在各級政府部門不斷強化依法行政觀念的大趨勢下,顧問團和服務團成員要利用好這個平台,不斷強化大局觀念和政治意識,團結一致、緊密合作,提前介入、主動服務,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創新工作形式,全麵充分地發揮職能作用,積極為荔灣區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和智慧。
頒發聘書
會議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