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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市民认可广州律师

发布时间:2008-12-01 浏览数:8,984

    每个广州人,如果你理直气壮地不再交煤气初装费;如果你拿着一本病例就能通行所有医院;如果你因房子公摊面积缩水却得不到赔偿而无奈过……那么,你应该记住他们——广州律师,为我们争取了这些权利。

  还有,当15名湖南籍农民工被拖欠40万元工钱,是一位律师在屡遭恐吓的情况下仍坚持代理,被人报复狂砍十余刀却不后悔!

  今年抗冰雪灾战役中,火车站执勤的队伍中多出一个身影,广州律师戴着红袖章,直接参与疏导旅客工作。

  今年抗震救灾战役中,广州律师发出资助领养灾区孩子的倡议,并捐赠价值270多万元的款物。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和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软件学院近日联合开展的“广州律师形象公众评价调查”,结果显示:九成以上受访市民对广州律师服务及形象表示认可和肯定。

  11月29日,广州市律师协会为成立20周年举行纪念庆典,并举办全国律师发展论坛。让我们走进这个群体,看看“正义和权利的捍卫者”们更多的故事!

  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让百姓受益

  多年来,广州一直在努力打造律师业为政府管理、为社会稳定、为困难群众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重点推动律师当好政府的参谋与助手,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政府依法行政,最受益的当然是百姓。”市律协副会长郭学进说。

  广州律师主动成为构建法治政府的一支力量。

  其一,谏言献策,为政府重大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诸如大学城拆迁、旧城危房改造、科韵路改造工程、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生产的亮菌甲素假药事件等,都不乏律师的身影。

  其二,依法诉讼,有效维护政府权威和国家利益。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下,近年来,广州律师代理了多宗各类诉讼案件,依法维护了政府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如在香港一家银行诉某区政府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代理,为政府避免了近600万港元的连带责任。

  其三,“后置变前置”,积极推进建立法治政府。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经历了从“后置服务”到“前置服务”的转变。刚开始主要是代理诉讼案件,发现政府在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再告知政府。从2005年开始,一些政府部门在作决策、签订合同或作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前,都要听取律师的意见。此外,还参与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草拟、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及合同,防止“法律漏洞”。

  其四,担任法律顾问,拓宽律师工作新领域。广州多个行政机关与公益团体都已经聘请了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作为“智囊团”,随时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规范政府依法行政。

  参政议政反映民情关注民生

  在每年召开的省、市、区“两会”期间,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律师都是媒体记者们“追逐”的主要对象之一,因为他们敢发言、有料到。

  目前,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达到50人,占全市律师人数的1%。此外,还有2名律师成为广州市政协特邀委员,10名律师担任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州市政协法制工作顾问。

  从2003年开始至今,这些代表和委员提出的议案和提案有数百件,内容涉及社会各个层面。

  如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作为唯一的律师人大代表参加了吴邦国委员长主持的《物权法》的座谈会并发表意见。她提出《修改工会法,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议案,同年9月全国总工会把“吸收农民工入会”首次写进全国工代会报告。

  2005年,广州律协首次接受市政府的委托,起草《广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这是广州市政府第一次委托中介组织立法。

  因过度操劳倒在工作岗位上、被追授为“广州市杰出律师”的省人大代表颜湘蓉,在2003年广东非典爆发期间,针对社会上出现的过度恐慌,向省人大提出“保障非典康复者和一线医护人员家属合法权益,促进抗非典工作”的紧急建议,引起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建议中提出的问题。

  担任市人大代表的黄建水、朱永平律师,每次大会都提出议案和批评建议多达十几件,附议其他代表的议案则更多,被称为“议案大户”。他们提出的议案大多数关于社情民生,涉及流动人口管理、外来工权益保护、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等,都引起了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分别得到答复、研究与落实。

  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由于律师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对独立的身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可以发挥特殊的作用,这也是律师职业应负的社会责任。

  近几年,广州律师不断介入人民调解,并在办理诉讼案件中争取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取得显著的成效。

  2006年,广州市律师业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组织23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协助市政府解决“烂尾地块”的工作,为31个“烂尾地块”2436家被拆迁户提供法律服务,其中3个已经成功执行的“烂尾地块”,涉及金额高达9500万元。

  前年11月,某城管支队与一家拉面店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纠纷,广州市律协组织由王波副会长带队的法律顾问团及时介入。经过3天的艰苦谈判,律师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做了大量艰苦、卓有成效的调处工作,使当事人提出的赔偿金额最终由190万元降到19.8万元,妥善化解了双方积聚的矛盾。

  再如,协助政府成功处置了“海珠城”塌楼、家谊超市欠薪纠纷、广百新翼商铺纠纷等多起重大纠纷或群体性敏感事件,律师们有着出色的表现,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广州律师还在参与平息群众上访、解决群体劳资纠纷、协助政府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起到“润滑剂”、“缓冲剂”的作用。

  市律协每年都会组织评选“维护社会稳定奖”,表彰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所和律师。

  目前,市政府、12个区(县级市)政府,都有律师参加信访接待。广州律师发挥专业优势为上访群众解答疑问,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促使有关当事人在不损害社会利益、不危害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寻求解决自身问题,并协助信访等部门做好群众涉法问题的疏导工作。

  ■链接

  广州律协20年

  广州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88年,有9个专门委员会和15个专业委员会。实施了律师代表常任制、代表提案制、会长轮执制、议决执分立制和会费社会审计、内设财务监督委员会等多项民主管理制度的改革。

  协会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律师诚信信息系统,制定了《广州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利用协会网站实行律师诚信信息披露,成为了广州市城市文明建设的窗口。

  积极为协会会员提供务实周到的服务,是协会倡导的宗旨。把将对律师的业务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制订了每年硬性的40学时的学习任务与年审挂钩、对主动学习进修的律师进行表彰、鼓励和资助等制度。

  执业律师超5000人

  广州现有律师事务所293家,执业律师超过5400人,居全国省会城市之首。

  广州律师业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一系列敢为天下先的革命性变革———体制上彻底的“脱钩改制”、自律性的行业管理。

  1992年9月,广州市司法局出台了《广州市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办法》。1993年1月,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了“广州金鹏合作律师事务所”和“广州万通合作律师事务所”,这两家“合作所”的出现,拉开了广州律师体制改革的序幕,并在全国律师业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1994年,广州市开始全面推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体制改革。原来直属广州市司法局的全部“国办所”,“整建制”地全部实行了向“合伙所”的改制,“国家干部”成了社会的法律执业者。广州律师在国家对律师制度进行改革的时候敢于挺身而出,为全国的律师制度改革积累经验,起到突出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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