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君厚所李治国律师、艾传涛律师成功代理广受关注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 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6-01-13 浏览数:3,167
原告深圳市朔政华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星汇天姬(北京)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莞星汇天姬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侵害其《风雷急》剧本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李治国律师、艾传涛律师代理两被告于2015年8月26日参加了该案的开庭审理。
被告《风雷急》电视剧基本内容围绕辛亥革命前夕革命党人刺杀广州总督李准的历史事实而展开,该剧本原由原告委托李倚天编著,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矛盾。后李倚天将该剧本改编后转让予被告,被告基于该剧本拍摄成40集电视剧《风雷急》。《风雷急》剧本及电视剧均未发表。原告称其为《风雷急》剧本的著作权人,被告抄袭其剧本并进行了电视剧拍摄,构成著作权侵权。李治国律师、艾传涛律师以独到的观点思路、扎实的版权法功底作基础,代理了本案。李治国律师、艾传涛律师经认真研究该案事实,认为,首先,原告与李倚天的委托合同关于《风雷急》剧本权属约定不明,原告不具有起诉被告的权利基础;其次,原告即使有起诉的权利基础,被告《风雷急》剧本及《风雷急》电视剧作品均尚未发表,原告无法进行作品比对,原告没有证据证明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再次,《风雷急》剧本及电视剧作品内容主要为客观历史事实,客观历史事实部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该部分内容即使构成实质相似,也不构成侵权。
庭审持续了5个小时,李治国律师、艾传涛律师发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其扎实的著作权理论为被告赢得了本次庭审的胜利,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文由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