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与公司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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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3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发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30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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