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专业委员会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2018年7月)

业务资讯

国地税合并当天(615日),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发布1号文件,规范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这说明什么?没有全额缴纳社保的企业,国家正式出手了,追征社保费第一枪已经打响!

国地税合并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将划转到税务机关征收。黑龙江税务局发布社保催缴的文件,表明税务已正式接管社保费的征收职责。

通知要求:存在以下三种问题的企业,限于7月底前改正(补缴社保费):

1、办理工商注册并正常发放工资,但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的

2、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未全员参保的

3、参保了但没有上年工资总额足额缴纳社保费的

所有存在上述三种问题的企业都先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缴费则已经转到税务机关了。黑龙江的税务已正式接管社保费的征收工作。

81日起,税务机关开始开展专项整治社保费征缴行动。对四类企业进行社保费征缴的专项整治行动:劳务派遣公司、物业保安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用工较多企业。税务机构已经做足了接管社保费征收相关的准备工作。

无独有偶,6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71日起实施。

从现在起,所有社保违规的企业彻夜无眠!追征社保费第一枪已经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