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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郑贤春律师入选2010太原晚报十大新闻人物

发布时间:2011-03-08 浏览数:7,776

    据太原晚报(2011年1月28日第14版)报道,由读者投票参与评选的“2010太原晚报十大新闻人物”揭晓,我会郑贤春律师(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入选2010太原晚报十大新闻人物。

    此前,太原晚报编委会对2010年其报道的所有新闻人物进行了严格评选,产生20名新闻人物候选人,自2011年1月12日开始面向公众评选十大新闻人物。读者通过邮寄选票和发送手机短信热情参与评选,到1月25日投票结束时,共收到选票信件近500封,手机短信数千条。根据投票情况,太原晚报编辑部评选出了2010年度太原晚报十大新闻人物。在20名新闻人物候选人当中,我会郑贤春律师高票当选。

    太原晚报评论:“他在广州担任几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年收入稳定、丰厚。但从2010年7月份起来到省城国家级贫困县娄烦县,当起了一名援助律师,一年的补助仅有3万元。短短几个月,除了帮当地贫困群众打官司外,他还致力于为目前还没有一名律师的娄烦县培养律师队伍。郑贤春身上体现的不仅是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更是一种金钱所不能取代的社会精神,可贵,可敬。”

 

    注:2010年,司法部为了在无律师县和中西部贫困地区培养法律援助人才,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经过司法部层层选拔,2010年6月,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郑贤春、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郑穗军、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张珩入选为律师志愿者,分别前往山西省娄烦县、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庆大渡口区进行法律援助工作。

郑贤春律师耐心地向受援人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