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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春在公益中闪光

发布时间:2013-11-21 浏览数:6,197

番禺好人许秀娜(左一)

许秀娜,番禺区一名80后律师,也是一名共产党员,在践行律师职责和使命的同时,还热心公益,用自身行动诠释了新时期律师精神。无私的付出换来了社会对她的理解和支持,在第二季度“番禺好人”评选活动中,各界群众用一张张支持票给她冠上了一项金灿灿的荣誉——“番禺好人”。面对荣誉,许律师坦言,“参与公益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其实我做得还不够多,今后,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会更多地参与公益活动。”

弱势群体的贴心人

作为一名律师,许秀娜对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总是怀着特别的感情倾力相助。自执业以来,许秀娜通过法律咨询、法律代书和诉讼(仲裁)代理、法律顾问等多种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援助,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20115月,邓某(湖南省邵阳县人,生前系番禺区某台资企业员工)在下班时间因突发疾病死亡。但是事发后,公司认为邓某不属于因工死亡,不肯对邓某家属作出任何赔偿。邓某家属随即聚集十几人到公司门口哭闹,称要为死者讨回公道。许秀娜在接受邓某家属的委托后,耐心解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及时劝阻了不当维权行为。经了解,死者家属家庭比较困难,家中尚有6个未成年子女需抚养,最小的才6个月大,一家人的生活来源主要靠邓某生前微薄的工资维持,如今生活陷入困境,死者的赔偿金几乎是他们全家人的救命钱。得知此情况,许秀娜第一时间与公司代表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邓某的赔偿事宜,并将邓某的家庭情况告知负责人。最终,许秀娜的执着和真诚打动了公司负责人,为死者家属争取到近10万元的补偿款,同时,单位负责人还承诺每月资助400元给邓某的女儿,供其读书至大学毕业。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邓某家属激动地握着许秀娜的手连声感谢,执意要塞给她1万元红包。许秀娜谢绝了家属的感谢金,动情地说:“这些是你们的救命钱,留着以后好好用”。

 社区居民的好律师

许秀娜响应组织部开展的“党员服务社区”活动,主动向组织关系所在地沙湾东区社区递交申请,并积极走访沙湾镇内其他社区,希望能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律师党员“为民、务实”宗旨。自去年担任沙湾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及广州市和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沙湾服务站的公益律师以来,许秀娜经常利用空闲时间参与社区举办的各类家庭服务宣传活动。

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提供法律帮助时,许秀娜了解到一个情况:沙湾镇某社区居民廖某因患有多发运动神经元病,手脚无力,无法出声,生活完全无法自理,仅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廖某名下有一处房产,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处,现贷款偿还完毕,按照一般规定可向银行领取回房产证。但廖某目前的状态根本无法自行领取房产证,亦无法通过办理公证由其妻子黄某代为领取。看到廖某一家人因为领不到房产证而焦虑无助的样子,许秀娜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及与涉事银行沟通后,建议黄某通过向法院申请认定丈夫廖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指定其为廖某监护人,则可代为领取房产证。考虑到廖某全家仅靠黄某一人的工资予以维持,经济极为困难,许秀娜主动提出减免廖某一部分律师费用,并积极为其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在持续跟进办理了半年之后,黄某终于替丈夫顺利拿回了房产证。

普法宣传的志愿者

“虽然现在法制宣传的形式和途径多种多样,但律师活动在法治实施的第一线,更能够直接的送法到千家万户。通过结合案例,以事说法,直接对老百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是许秀娜的心声,她因为长期接触社会底层群众,所以深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望,更深知法制宣传的重要性。

从业数年来,许秀娜自费印制普法宣传单、法律常识手册、法律服务联系卡等普法材料10000多份,免费向有需要的群众派发。担任中国公益诉讼网、工伤赔偿法律网等网站公益法律顾问,创办广东法律咨询QQ群(232433599),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网上留言等方式耐心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通过法律志愿者值班、上门咨询等活动至今直接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达500人次。在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律师三进”暨“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中,许秀娜担任沙湾镇龙湾村及古坝西村的义务常年法律顾问,免费为村集体提供法律服务,如审核合同、发律师函、解答村民各类法律问题的咨询等;协助村集体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如化解村民宅基地纠纷和外嫁女纠纷等。同时,她还加入了番禺区律师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组,开展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今年,许秀娜获邀担任番禺区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每月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法律知识,为大学生在就业、求职方面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帮助,累计授课时数70小时,听课人数达6000多人次。

许秀娜律师说,“公益律师在番禺乃至广州仍处于探索阶段,我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我会继续坚持,希望通过我点滴的公益行动,感染身边更多的人去参与这项事业。”


番禺日报记者  陈琳云  编辑:邬健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