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律师协会2013年7月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13-09-05 浏览数:7,075
一、会长办公会议
召开八届二十三次会长办公会议,就部分工作委员会及法律专业委员会人员调整、继续教育培训费用标准、设立市律协南沙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等议题进行讨论。
二、监事会
列席各工作委员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会议。
三、党委
1、组织召开市律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组织召开五届三次党委会,部署市律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联合天河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天河区律师事务所智慧党建活动。
四、团委
组织律师参加市司法局团委“高举团旗跟党走,奋力实现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
五、实习管理工作委员会
1、本月共安排14场实习考核面试,面试实习人员101人次,94人通过考核。
2、召开第七次委员会全体会议。
六、基金管理工作委员会
处理互助基金申请。
七、财务监督工作委员会
开展委员增补工作。
八、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1、收集统计“智慧女性”志愿项目报名情况报送市妇联。
2、举办“亚健康状态的注意与防范”健康讲座。
3、接待香港女律师协会来访。
4、组织律师参加市妇联举办的“回味经典 分享名作—民族交响乐名曲欣赏”讲座。
5、举办女律师形体训练课程。
九、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与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主题为“中国民主党派的历史、现状和展望”的第三期青年律师大讲堂活动。
十、业务发展工作委员会
1、组织各法律专业委员会开展委员增补竞选工作。
2、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向全市律师发布《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指引》。
3、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主题为“商标‘被动使用’的若干问题”第26期岭南知识产权沙龙。
4、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广州市城中村改造补偿的专项问题”研讨会。
5、组织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公平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建筑与招投标法律专业委员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华南仲裁委员会在我会举办的培训活动。
6、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年度工作会议。
7、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与海珠区法院联合举办研讨会。
8、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与省国家税收科学研究所相关专家就“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律师行业面临的新问题举行座谈。
9、应市政府法制办征求意见,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对《广州市公园条例(送审稿)》提出17条修改意见。
10、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主题为“税收执法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第一期财税法律沙龙活动。
11、组织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花都区狮岭镇政府举行的引进专业律师法律服务启动仪式。
12、组织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市中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的专家论证咨询会。
十一、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
1、为参加2013年“1+1”法援志愿者行动的广州律师志愿者举行欢送会。
2、配合做好花都区狮岭镇政府引进专业律师处理信访积案的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3、征集各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由全国律协、省律协开展的县域律师“千人培训计划”活动。
4、征集各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全国律协、省律协组织实施的“百千千工程”活动。
5、编辑出版第44、45期《广州律师》杂志。
十二、文体工作委员会
1、召开2013年度工作会议。
2、组织律师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首届文化艺术节之“唱响中国梦”歌手大赛。
十三、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工作委员会
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全体工作会议。
十四、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
1、与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主题为“中国民主党派的历史、现状和展望”的第三期青年律师大讲堂活动。
2、组织召开律师参政议政经验交流会。
3、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书面回复我会律师反馈的2014年度立法建议项目。
十五、执业纪律工作委员会
本月新接到纪律投诉案件12宗,召集举行纪律委投诉案件处理小组会议2次。
十六、执业调处工作委员会
本月新接到调处咨询2宗。
十七、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
1、面向全市律师征集委员。
2、组织申报参与委员会工作律师召开见面会。
十八、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
面向全市律师征集委员
十九、秘书处
1、配合、协助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监事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各法律专业委员会以及党委、团委实施、开展上述各项具体工作。
2、协助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广州市律师工作座谈会。
3、协助接待襄阳市司法局来访。
4、协助广州大学公法中心发放“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评价指标”调查问卷。
5、收集第二季度全市律师事务所业务数据表。
6、开展2013年度律师补充年度考核工作。
7、与省律协结算2012年度第三、第四季度会费及2013年度会费。
8、开展秘书处文件处理、收取会费、党组织关系接转以及会员补充医疗保险等各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