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信君达全朝晖、张雪芳、黄晓芸三位合伙人律师及团队成员承办增城碧桂园2015年非公开发行40亿首期国内公司债券项目
发布时间:2016-05-03 浏览数:3,671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007.hk)发布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碧桂园”)10月28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向合资格投资者分批发行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的非公开国内公司债券,首批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于2015年11月6日定价,债券票面利率为每年4.95%,期限为4年,债券存续期第二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非公开国内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基于发行人规模,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公告显示,此次发行的非公开国内债券,创内房企于境内发行非公开国内债券最低融资成本记录。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全朝晖合伙人律师、张雪芳合伙人律师、黄晓芸合伙人律师、杨尹律师、林博媛实习律师、郭珣彤实习律师等作为增城碧桂园之专项法律顾问参与了本次发行工作,并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