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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 排忧解难 维稳有责--记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荣获“05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奖”

发布时间:2006-04-19 浏览数:10,578

    编者按: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负有特殊历史使命。律师在排解社会纠纷、消弭社会冲突,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去年是全市“维稳年”,我市律师行业涌现了一大批积极参与ど缁嵛榷ú⒆龀鐾怀龉毕椎挠判懵伤陀判懵墒ΑH倩裎一帷?005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奖”的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就是其中之一。

    2005年3月,广州律师界的又一个新生儿呱呱坠地——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带着万丈豪情和它的历史使命横空出世。通过主任肖胜方律师和全体律所同仁的共同努力,本着打造专业律师、专业律所的理念,胜伦所在短短一年时间里,便以最快的速度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扎稳脚步,打开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高素质的胜伦人苦心经营着胜伦之梦的同时也时刻聆听着时代对法治建设的深深呼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律师发挥积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胜伦律师来说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更多的是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使命,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精湛的专业水平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创办者之一的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律师个人曾于2003年、2004年两度荣获我会颁发的“维护社会稳定奖”。时值胜伦一周岁生日之际,市律协授予律师事务所的“2005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奖”,也许是它最好的生日礼物和所有努力的最好诠释。

        欲发挥律师本色,必先利其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胜伦所的几个合伙人因为共识而走到一起:要以高度的职业素养和精湛的业务素质在实现律师价值的同时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力尽责!办所之初,他们不仅确立了“努力满足并超越客户期望”的执业宗旨,而且还特别强调律师的定位和社会价值——避免律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过度商业化,强化律师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引导律师自觉地把自己的执业活动融入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事业中。
    为此,律所十分重视内部的管理和律师素质的提高。所里自成立起就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案件收结审批制度、主协办律师制度、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办案过程控制制度、办案质量反馈制度、案卷归档制度……等等,其中对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还特别强调了律师代理敏感、群体性案件应遵循维护稳定、集体讨论、逐级汇报等原则的规定。
    以培养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为目标,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是胜伦迅猛发展的另一重大法宝。良好职业道德观的树立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从胜伦所创办至今,坚持学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是事务所抓得最紧的一件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这是胜伦的发展方针。律所规定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执业心得交流、重大疑难案件讨论、业务学习等。在每周的会议上,肖胜方主任经常向律师们宣传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守的原则,并对因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个案进行剖析,从中吸取教训。另外,事务所还专门设立了图书馆,购买了大量书籍,以培养律师们终生学习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律师的个人素质。
    通过会议传达、集体讨论、政治学习、业务研讨等形式,胜伦所有效地提高了本所律师的综合素质,训练他们自觉严守执业纪律,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办案过程中避免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保持足够的谨慎和清醒,尽量化解当事人一切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个人利益和行业利益以及全局利益的关系,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为构建和谐广州尽心尽责。    
               
         妥善处理敏感性事件  出色完成律师使命

    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物业管理、非法集资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活动,常常会引发群体性纠纷。一旦没有很好的引导,往往容易造成社会秩序的极大混乱。律师作用在此类敏感性、群体性案件中的角色犹如一把双刃剑,如果能合法、理性地引导公众解决纠纷,将有效缓解社会压力;否则,为谋取私利煽动群众制造矛盾,甚至挑起诉讼,将对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挑战。
    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稳定压倒一切”,是肖胜方主任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要求胜伦全体律师在代理案件时,都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应该以大局出发,始终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保持社会的发展有序、稳定为己任。
    2005年6月18日,广州某大厦的200多户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发生了一起严重冲突。冲突的起因是某大厦业主委员会于5月28日通过招标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新、旧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移交过程中,由于旧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满被炒,一方面不同意移交水电房、大门值班室、地下停车场的物业管理权,致使新的物业公司无法进入,另一方面以恶劣的手段搞起一系列小动作:撤掉了各楼层的垃圾桶,不许居民丢垃圾,还把各家的垃圾送回门口,不许业主请的清洁工进大门,并拆掉了电梯的通风扇和电梯房的空调、拔掉花坛的植物等,同时仅留一个保安值班,对进出车辆和人员不闻不问,致使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处于无保护的状态。数百名愤怒的业主联合起来,从6月18日早上九点到6月19日凌晨2点,与旧的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对峙长达十几个小时之久,双方一度发生过激烈打斗,在警方出动30多名警力后才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业主还一度组织集体到省委和市政府上访。事情发生后,广州多家媒体参与报道,引起了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多个部门参与了协调,东山区政府领导要求相关部门特事特办,用法律途径尽快解决问题。
    事发当晚十二点多,业主委员会经人介绍找到了正准备休息的胜伦所主任肖胜方律师,在初步听取了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介绍之后,肖律师感觉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态比较严重,凭借他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高度的职业敏感度,他认为业主委员会的要求正当且合法,决定接受委托,并连夜指派专长于房地产专业的刘继承律师负责承办此案。事态稍稍平稳后,该纠纷立即进入了法律程序,法院在周日当天就受理立案。当时正值双休日,刘律师远在老家的朋友来广州探望他,本打算6月19日一大早去火车站接车,但强烈的责任感驱使他毅然决定放弃私事,第一时间奔赴现场,一方面指导业主委员会收集证据,代为起草诉状,准备立案;另一方面耐心地为业主们讲解法律知识,要求业主委员会做好业主的安抚工作。同时,建议业主委员会提出先予执行申请,并以过硬的专业知识帮助业主委员会以最快速度准备了先予执行配套设施及所需移交的材料清单。
    考虑到该案件的敏感性和复杂性,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律师时刻高度关注此事的进展,严格把关各个环节,并专门组织了全体律师进行业务研讨,集思广益对此案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提出对策,准备了大量充分的证据材料及详细的证据清单,还多次到规划局、房管局等部门查询有关档案。
    在焦急的等待案件结果的过程中,不满的情绪一度又开始在业主之间蔓延,有的业主盲目认为这是政府在故意拖延时间,甚至认为是政府有意欺骗群众,做出的承诺不能兑现,并准备再次集体上访。肖律师了解到有关情况后,火速会同刘律师约见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向他们解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他们一定要做好业主的工作,千万不要采取过激措施以免有理变无理,要相信法律的公正等,在律师的努力说服下,业主最终理智地接受了律师的建议。  
     但由于该案件涉及军队,情况非常复杂,拿到判决结果后的业主们对审判结果非常不满,表示要到广州军区司令部乃至北京静坐示威,要求维护业主权益,并拆除大院内两栋军区违章楼。刘律师了解情况后,又再次马不停蹄地奔赴现场,组织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呼吁业主应该相信法律,应该始终坚持以理智的方式和正确的途径解决问题。在听过刘律师中肯而全面分析事情的利害关系之后,业主委员会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放弃上访念头,选择了理智的处理方式——写信给广州军区司令部首长,向首长报告事情经过并表达业主们希望惩处破坏军队声誉的人,渴望与军区部队和睦相处的良好愿望。刘律师还立即起草律师函,函告广州市规划局应依法行政,拆除违章建筑,维护市民利益。
    胜伦律师用丝丝入扣的真理、令人信服的典型案例以感人肺腑的语言耐心开导情绪激动的业主们,使这场社会危机最终化险为夷。汹涌的波涛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业主们现正等待二审的开庭,期盼法律最终会还他们一个公平和正义的结果。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这背后包涵了胜伦律师付出的多少无人知晓的努力和艰辛。对于胜伦律师来说,每一次善始善终代理完一件群体性案件,都不亚于打了一场漂亮仗,这不仅仅考验的是律师的专业素质与智慧,更考验的是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乃至驾驭复杂局面、临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具有丰富处理此类敏感性案件经验、摸爬滚打过多年的肖胜方主任深刻体会到,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法庭是公平公正的最后殿堂,律师是引导民众走向殿堂的领路人,律师的一言一行将直接而深刻地影响民众对法律的认识及对事件的处理态度。

       临危受命 为政府排解纠纷消弭冲突

    律师是社会各个齿轮正常运转的润滑剂,哪里有纠纷到哪里去。律师的职业使命及职业活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具有很高的契合度。胜伦律师更是时常受命于危难之间,直面社会矛盾与冲突,有效运用律师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冲突,为政府排忧解难,实现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在震惊全国的广东兴宁“8·7”矿难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矿井安全问题,下达了21号文,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产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广东省政府根据21号文件精神,也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立即对全省煤矿进行停业整顿。整顿过程中梅州、清远、花都等地的90多个煤矿,因证照不齐而被责令关闭的就有50多个,剩下的30多个矿尽管证照齐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限时整改,整改不过关仍得关闭。然而,广东省安监局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了诸多法律问题和前所未有的阻挠,许多矿主投入了巨额的资金,特别是一些证照齐全的矿主更不能接受矿厂突然被责令关闭,投入的资金血本无归的事实,而且大批矿工们也面临失业的困境,曾多次组织集体上访。此事涉及行政部门依法行政问题,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群众与政府的恶性对抗。
    此次梅州煤矿整顿工作是复杂、跨专业的系统工程,难度大、时间紧,整个整顿过程中碰到的问题都没有经验可循,单个律师独立办案的模式无法满足此次整顿工作的要求。胜伦所主任肖胜方律师临危受命,利用国庆长假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长假结束后的第一天,就亲自组织律师团队,立即带队赶往梅州。全体律师发扬奉献、敬业的精神,把对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体现在积极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机制优势和团队精神,全程参与整顿工作,日夜为省安监局依法行政提供及时、正确的法律意见。至今为止,该所共派遣9人次轮流前往梅州,并且始终保持有两位律师在现场,为政府排解纠纷和消弭冲突作出了突出贡献。
    胜伦律师高度的责任感、过硬的业务素质和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得到了广东省安监局领导和职员的高度评价。在长达将近一个月时间里,该所的律师们足不出户,没有双休日,没有下班时间,24小时侯命,随时开会,随时讨论,却从无怨言,律师们常戏言,在梅州呆了快一个月,却连梅州到底是怎样的都不知道。10月中旬,天气一夜间突然变冷,梅州的温度更是比广州低好几度,律师们没有带够衣服冻得直发抖,但手捧一杯热水依然坚持工作。家在安徽的王志律师已快一年没回老家了,原本想趁国庆假期回老家探望父母,但接到任务之后,他马上退掉回家的车票,整个假期都埋首在工作中,在几位律师中,数他出差到梅州的次数最多,呆的时间最长,每次到轮班的时候他都主动提出留守,把回家的机会让给其他有小孩的同事。刘小林律师的儿子未满周岁,天气变化期间又咳嗽又发烧,他的妻子连夜带儿子看病打针,但他依然坚守在梅州现场履行着自己职责,两个星期后他回到广州后没进家门又立即赶到所里处理事情,并向主任汇报情况。当他看到行政人员桌面上孩子的照片时,不禁地说了一句“我真想我儿子啊!”,一句简单而朴实的话,道出了他们“舍小家,为大家”的敬业精神。

        积极参加社会普法宣传,为维护社会稳定添砖加瓦
 

    胜伦律师自创办之日起,就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这项伟大的事业当中去,很好地搭建起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为维护社会稳定添砖加瓦。
    2005年9月8日,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劳资关系热点、难点问题及对策专题讲座 ;
    2006年2月24日下午,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为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讲授新《公司法》;
    2006年4月21日下午,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单位高管人员讲授《劳动合同法》(草案)相关问题;
    ……
    在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此类的活动举不胜举。他们利用自己的职业条件和专业特长不断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
    他们时常主动义务为客户单位讲授当前的法律法规最新动态和相关法律知识;他们积极参加各类规模不一的法律义务咨询活动;他们主动参与广州电台法律咨询热线为听众热心解答各类法律疑问;……
    他们只有一个期望——让更多需要法律知识的人懂法守法,学会遇到问题以法律的途径去解决。他们在向公众传达一个声音:稳定是大局,遇事务必冷静、理智处理。他们不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还时刻牢记以“化解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原则,劝说咨询者以合法手段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切勿冲动行事,避免为社会制造不稳定因素。

         结束语

    虽然蹒跚起步的胜伦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就赢得了不少鲜花和掌声,但胜伦律师决不会陶醉和满足已有的成绩,他们仍保持着创业初期的那份清醒,秉承一贯的勤勉敬业的精神,为社会提供更加卓越的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广东作出更大的贡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更需要律师的积极努力。胜伦律师感到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