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广州市律师行业“诚信宣传”主题月实践活动的通知
穗律协通﹝2015﹞54号
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弘扬律师行业诚信执业文化,积极培育律师职业道德,彰显我市律师良好执业形象,结合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诚信宣传”主题月实践活动的通知》(穗创建办﹝2015﹞8号)和广州市司法局的要求,广州市律师协会决定于2015年5月开展广州市律师行业 “诚信宣传”主题月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律师诚信执业教育培训及宣传
二、活动方式
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自行组织
三、活动时间
2015年5月中下旬
四、参加人员
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习人员
五、活动要求
请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在2015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17:00分之前,将活动总结加盖公章提交至市律协纪律综合部。开展活动的照片、签到文件请扫描后发送至邮箱gzlxjilvbu@163.com。文件名请注明“单位名称+诚信宣传月活动资料”。
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83557482。
附件:《关于开展“诚信宣传”主题月实践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