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援律师郑穗军:用法律撑起困难者一片蓝天
发布时间:2013-05-24 浏览数:5,895
法制网记者 邓新建 通讯员 汤白云 陈恒
远离繁华都市,放弃丰厚收入,先后两次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海南黎族地区和西藏高原山区,心甘情愿忍受寂寞和高原反应,只为给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年里,广州律师郑穗军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百余起,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近5000次。鉴于其出色表现和奉献精神,司法部授予他“全国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
是什么让他如此钟情于公益事业?郑穗军说:“每个人都有享受公平公正的权利,作为一名律师,我的梦想就是:用我学到的专业法律知识,帮助那些有需求的困难群众,用法律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外嫁女’要争取红利分红,实属不易。”郑穗军说,2010年8月,他刚到海南琼中县不久,黎族“外嫁女”阿琴就愁眉苦脸地找上门,请求郑穗军为她主持公道。
原来,阿琴出嫁后,1981年随丈夫将户口迁到县城,1984年,阿琴的丈夫身亡,当地公安局责令其将户口迁回原籍,但村里一直没有给她承包地,阿琴生活无着无落,只好拉扯着两个年幼孩子外出打工。
在为阿琴奔走的那段时间,郑穗军干得最多的事就是到阿琴所在村,和村干部一起拉家常、讲人情、谈法律。随着交流逐步深入,干部们逐渐认识到,因为短暂婚姻,就此剥夺世居于此的阿琴作为村民的权益有失公平,遂答应给予阿琴村民待遇,还一次性补发了阿琴两万元征地补偿款。至此,一宗30年的“外嫁女”维权案得以圆满解决。
这件事,让郑穗军庆幸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向实现梦想迈进一大步。
2011年10月的一天,百余名农民工情绪激动地来到琼中法援处,要求帮助讨回被拖欠的工资,不然就要上马路、到政府门前静坐……
“相信我,我一定为你们讨回公道!”了解情况后,郑穗军用他的真诚稳住了农民工激动的情绪。
但讨回欠薪可不是凭一句话就能办到的。此后的3个月里,郑穗军跑东家、求西家,除了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及县政府汇报取得支持,还起草了近万字的法律处理意见。在当地人社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下,事情终得圆满解决。2012年春节前,终于拿到了总计59万元工资的120多名农民工,手举着“法律援助、情暖我心”的锦旗来到法援处,向郑穗军表达他们心中的深深谢意。
“每帮助一名困难群众,每一次让公平正义得到伸张,我心中都会感到无比欣慰,也一次次验证了自己这个梦想的价值。”郑穗军说。
就此,郑穗军参加公益法律援助“上了瘾”。2012年7月,刚刚结束在海南的法律援助行动,郑穗军又主动申请到西藏自治区比如县参加法律援助工作。
比如县,平均海拔4200米,90%以上都是藏族牧民。为让更多藏族牧民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他自费印制了2000张法律咨询卡片,行程近千公里挨家挨户地派发。
咨询卡片发出去不久,藏族妇女卓玛就找到了他,请求帮助解决因“离婚”而产生的财产分割纠纷。
原来,10多年前,汉族小伙阿郭,到比如县挖冬虫夏草,认识了卓玛,两人同居十年,先后生育3个孩子。但婚后阿郭并不关心卓玛,并有了外遇,两人决定“离婚”。但阿郭只愿支付卓玛5000元补偿,而卓玛则提出要分割以前两人一起挖冬虫夏草赚的钱。
郑穗军在走村串户中盘清了阿郭的“家底”,然后与村干部一道,主持双方调解。算清了双方的财务账后,阿郭最终同意一次性补偿卓玛12万元。
“突及其(谢谢)!突及其(谢谢)!”拿着自己应得的财产,卓玛激动不已,双手握住郑穗军的手,一个劲说着感谢的话。
“作为个体,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心中都有一个真真实实的‘中国梦’,我希望: 让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渠道得以伸张,一切争端都能得到公正裁决,社会矛盾纷争被消弭,社会平安稳定。”郑穗军说。
郑穗军律师接受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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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