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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当选“十大优秀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从海南到西藏将法援进行到底

发布时间:2013-05-24 浏览数:6,596

羊城晚报   记者 林洁  通讯员 钱可屏

  在越来越发展壮大的“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志愿者大军中,来自广州的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郑穗军律师已经称得上是其中最为资深的一名。

  从2010年开始,单身小伙郑穗军就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毅然放弃了广州丰厚的收入和优越的生活,奔赴经济欠发达、法律从业人员严重短缺的边远地区,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从海南琼中到西藏达孜,郑穗军的法援志愿之行,已经迈入了第3个年头。

  郑穗军不仅被海南省司法厅授予“2010年度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还在近期刚刚结束的由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组织开展2009-2011年度“‘1+1’十大优秀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评选活动中,顺利当选为“十大优秀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同时,他经办的“外嫁女诉生产队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例被评为“1+1”行动法律援助十佳精品案例。

  心系外嫁女

  为妇女争取合法权利

  由于存在历史问题,琼中县存在较多的山林土地划界纠纷,又由于民俗传统,外嫁女的权益也未受到很好的保护,尤其在承包土地及相关的权益上。外嫁女们因为权利意识的缺乏,没有勇气和意识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在郑穗军的帮助下,外嫁女们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合法权益。

  2010年8月初,郑穗军接待了10名外嫁女及其子女共23人的群体上访代表,外嫁女们因为嫁与外村人被剥夺了承包田及集体经济分红资格,要求生产队对她们进行经济补偿,在此之前,她们进行了长达六年的奔走。由于法律知识缺乏,外嫁女们迟迟没有争得自身的权益,长达6年的维权行动未果,令她们几近绝望。

  郑穗军接下这个案子后,进行了多方的详细调查取证,他认为正是长期以来男女不同权的社会现实才导致了外嫁女的权益迟迟没有得到保护。在他的鼓励下,外嫁女们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一纸诉状将生产队告到了法院。经过据理力争,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生产队应对外嫁女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外嫁女终于拿到本该属于她们的征地赔偿款,当地多年来固守的男女不同权的陋俗被狠狠地撕开了一道口子。

  2010年12月25日,又一名外嫁女阿琼(化名)走进琼中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寻求法律援助。1981年,阿琼出嫁后随丈夫将户口迁到县城,1984年,阿琼的丈夫身亡,同年阿琼被公安局责令将户口迁回原籍。可是,当年的村里没有承包地了,阿琼生活无以为继,只好拉扯着两个几岁大的孩子,外出四处打零工,最困难的时候,甚至跟长途车到北方拉客,留下孩子在村里没人照顾。以后的每次承包地调整,她都满怀希望向村领导和队干部讨说法,但每一次又揣着受伤的心重新踏上漂泊打工路。

  2010年年底,该村部分外嫁女的群体诉讼胜诉,阿琼在海口市得到消息后,急忙赶回琼中县,也想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权益。郑穗军热情地接待了她,法律援助处的领导考虑到她的实际困难,为该案的受理开设了绿色通道,在起诉后才当场为阿琼办理援助手续。立案后不到半个月,法院就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庭审中,郑穗军入情入理的分析,使生产队干部认识到阿琼的祖辈世居于此,一向为本村村民,不能因为短暂的婚姻而剥夺阿琼的村民权益。

  郑穗军发现双方有和解可能,及时促进双方的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阿琼因为女儿已经出嫁到台湾,遂主动放弃女儿的分红请求。而生产队干部也答应给予阿琼村民待遇,并分配全部的征地补偿款共2万元人民币。至此,一宗30年的外嫁女维权案终于圆满落下帷幕。

  法律进山区

  为2万多中小学生普法    

  除了办好案件,郑穗军还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传授法律知识,到今年4月初累计已经为各学校团体和单位授课41次,为20多所中小学的2万多名中小学生授课。他还担任海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法律教师,为100多名农民中专生授课,并命题考试。

  2010年10月,他为琼中县职业中学近200名新生讲授《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犯罪预防》专题,收到良好效果。琼中县教育局和青少年活动中心邀请郑穗军共同组织法律进校园的专题活动。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心理智力认知特点,郑穗军每次讲课都精心准备了写字笔、笔记本和法律知识读本作为奖品。

  郑穗军还积极为当地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决策支持,如当地一宗10多年前的政府工程,由于各种复杂原因,律师和会计师都进行过法律审查和审计,结果反而欠下3000万元的利息,变成当地人民沉重的负担。在困难时刻,郑穗军积极介入进行法律审查,最终出具了中肯的法律意见,打掉了3000万元的利息,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健全法援机制

  让“1+1”活动更持久

  为让“1+1”活动持久发挥影响,郑穗军积极培养法援人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受琼中县政法委和县武装部长委托,郑穗军对县乡武装部和司法所展开《军地平安建设和涉军维权培训》,并负责编写了61页的《涉军维权培训资料汇编》,内容涉及涉军维权常用法规。政法委反映,郑律师负责的培训课和编写的教材是海南省第一例。

  2011年下半年,在海南省司法厅和服务地司法局的支持下,郑穗军牵头恢复停业一年多的琼中县唯一的基层法律事务所。该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工作人员已经全部考上公务员。除了当地县政府出资的3万元资金外,郑律师个人还出资1万多元用于日常运营,并负责事务所的管理和人才培训事宜。截至今年4月,该事务所已经参与办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6件,结案6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6次。

  今年7月,刚刚为海南的2年法律援助服务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郑穗军马不停蹄,又即刻重新出发,奔赴更加边远的西藏达孜县,继续他的法律援助之路, “到更需要的地方去”、“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一坚定的信念让他选择了将法律援助进行到底。



郑穗军律师在服务地西藏比如县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