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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电信立法前沿的广州律师——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蔡海宁律师小记

发布时间:2006-02-13 浏览数:10,475

  本文主人公简介:蔡海宁律师,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二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法律委员会主任、广东省电信用户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理事,广东国际关系促进协会理事,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在互联网上,只要输入“蔡海宁”三字,就能搜索出近千条的信息,其中大部分都是关于电信法律热点问题。
  近年来,蔡海宁律师极为关注电信领域的各种热点问题,积极参与信息网络、电子商务法律服务和地方立法工作。从电信的根本法律——电信法的立法到各种电信业务,从运营商的电信基础业务到电信的增值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均可见其旗帜鲜明、一针见血的视角和观点,因此,不仅是传统的媒体“新华社”、“信息时报”、“南方日报”、“广州电视台”、“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广州人民广播电台”纷纷来采访蔡律师,各大知名网站搜狐、新浪及各电信专业网站也纷纷登载相关的报导,蔡律师因此也成为业界电信法律访谈中的新闻人物,一度被省信息产业厅聘为《广东电子交易条例》起草小组的律师代表,是《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起草小组主要成员,也是广东省电信用户委员会的唯一专职律师代表,经常与广东通信管理局一道参与通信质量和互连互通的检查,并作为专家代表参加协调处理电信运营商之间纠纷的专家会议,同时还参与了《广东省信用条例》、《广东省电信条例》等的立法咨询工作。
  蔡海宁律师在谈到自己有幸作为《电信法》(送审稿 )修改意见的“主笔人”的体会时指出,《电信法》其中一个指导思想是“鼓励竞争,倡导公平、有效的竞争,而不是恶性竞争,这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是有利的。现在,各大运营商竞争的层面是越来越高了,用技术的、行政的、法律的方式来竞争:例如小灵通等业务就是没有法律定义的。现在各大运营商的纠纷,基本上靠内部调整比较多,缺乏一部《电信法》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可以说,法律缺席的竞争,其实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竞争。我国银行、证券业都有银监会和证监会,但电信业一直是个真空。今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委托全国律协就《电信法》(送审稿)征求律师界意见时,我们就将设立国家级的电监会写进了建议稿中。”
  蔡海宁律师不仅积极参与电信立法的各项工作,并且凭着孜孜以求的敬业精神,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和娴熟高超的法律专业技能,也为他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信誉。自执业以来,曾先后担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广东省工程技术设备供应公司、广州TCL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立通网络软件(上海)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邮政局、183网站、新华时代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大型海内外企业(公司)等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的合同纠纷和公司法律事务。
  蔡海宁律师常说“经纶满腹,专业服务。治丝之事,精益求精,是我的立身之本,也是我们经纶律师事务所的立身之本。”也正是他兢兢业业,事事追求完美的工作态度,淡然面对成绩的处事风格,让他赢得了更多客户,也赢得了更多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