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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典型海事海商法律案例》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提升广州市海事律师在海事海商法律专业方面的专业能力、理论研究水平和实操能力,提升市律协的社会影响力和业界影响力,充分发挥专委会在海事海商与航空法律专业领域内的优势作用,广州市律师协会拟编辑并正式出版“典型海事海商案例集”(暂定名)。为做好组稿工作,现面向我市广大律师征集案例稿件,具体稿件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今审结并生效的海事海商案件,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全国或者全省有较大影响;

2.案例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对同类案件或同类业务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3.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新颖性。

二、征稿对象

广州市律师协会全体会员及其他省市律师协会会员

三、投稿邮箱及截止时间

(一)gzlxhshshkw@163.com, 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投稿)作者姓名-单位-海事海商典型案例”字样。

(二)投稿截止时间

2023年415

四、稿件的内容格式参考

(一)字数要求

5000字左右

(二)字体要求

1.标题为黑体三号字;

2.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段落间距1.5倍;

3.正文结构为三级标题:分别用序号“一”、“(一)”、“1.”表示,其中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字,二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号字,三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字。

(三)案例格式(详见附件)

(四)文章涉及的案件当事人信息隐蔽要求

所有稿件中涉及的案件当事人信息(包括自然人、法人等名称),考虑到侵犯隐私等侵权风险,请一律隐蔽相关信息。

(五)注释

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引用处应有说明,注释。注释为脚注,脚注标识为小五号字体,符号为阿拉伯数字加圆圈(如“①”),每页连续注,脚注内容为五号字体。

(六)作者信息

作者姓名写在文章末尾处,并在其后加脚注符号“*”,在脚注内容中将作者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写明、注明全文字数。

稿件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和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作者自行承担侵权责任。

五、特别说明

(一)海事海商与航空专业委员会将对投稿进行评议,以确定选用的稿件;

(二)由于经费有限,本次投稿以及被选用的稿件无任何形式的稿酬,请各作者知悉;

(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秘书处将另行通知被选用稿件的作者,稿件一经入选将视为授权律协出版。

(五)联系人:

1.海事海商与航空专业委员会

张帆18565050421

杨祺13829751376

2.市律协业务培训部

张志钰020-83554373(企业微信同名)

劳倩仪020-83553245(企业微信同名)

 

附件: “典型海事海商案例”格式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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