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君厚所高级合伙人冯佳佳律师应贸促会邀请在中瑞、中冰自由贸易协定政策说明会发表演讲
发布时间:2014-09-11 浏览数:5,168
2013年4月15日和7月6日,中国先后与冰岛、瑞士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上述两个自贸协定已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在协定生效后,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同时,冰岛将对自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和水产品实行零关税,中国对自冰岛进口的大多数水产品也将实施零关税。
为让广州企业充分认识、了解并掌握两个自贸协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广州商会、瑞士驻广州总领事馆(“主办方”)于7月22日在发展中心大厦举办“中瑞、中冰自由贸易协定政策说明会”。主办方邀请了广东财经大学的黄晓风教授、广州海关关税处的毛凌科长以及我所高级合伙人冯佳佳律师从不同角度对前述两个自贸协定进行深入剖析,让企业及时抓住这两个自贸协定带来的商机。当日,超过一百多家企业的代表出席了此次说明会。
冯佳佳律师从法律角度对自贸协定的签署与生效、自贸协定的主要内容及制度创新、配套的中国现行规章及文件等方面对中瑞、中冰自由贸易协定进行了解读,同时结合我所在海关法律业务方面的实践经验,介绍了原产地原则归类、海关估价、海关税则认定、经核准出口商申请、AA类企业申请等法律实务。此外,冯佳佳律师也介绍了瑞士及冰岛两国的企业类型以及相关的税务制度等,使拟赴境外投资的企业进一步了解当地的法律及税务制度。会后,冯律师与瑞士驻广州总领事馆的林女士就中国企业赴瑞士投资的事宜进行了更深入的沟通,双方均同意未来将积极就中瑞之间的投资活动开展进一步合作,促进两国企业间的相互投资。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与20多家欧洲律所保持有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可以与欧洲律师共同为拟赴欧投资的中国企业提供投资评估意见、税务筹划等相关法律服务。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