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您所在位置: 首頁 > 專業委員會 > 專利法律專業委員會

專利法律業務專業委員會(2018年10月)

業務資訊

最高法籌備成立知識產權法庭

統一受理專利等知識產權上訴案件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姝)

1026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以169票讚成,1票反對,2票棄權,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人民法院組織法。根據新人民法院組織法的規定,最高法可以審理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規定提起的上訴、抗訴案件。

那麼最高法具體審理哪些上訴、抗訴案件?26日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副主任童衛東表示,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還通過了一項決定,“要結合這次常委會通過的一項決定,大家就明白了,就是關於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幹問題的決定”。

他解釋說,目前,國家層麵正在建立知識產權案件的上訴審理機製。“對於專利,主要是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植物新品種、電子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計算機軟件、壟斷、技術秘密等案件,這些民事案件原來都是由知識產權法院和省會市所在地的中級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全國的中級法院大概有40多家進行一審。按照原來的民事訴訟法規定,二審就是上訴到高級人民法院。行政案件也是這樣,原來的行政案件,所有專利類的知識產權案件和列舉的這幾類案件,一審原來也是由幾個知識產權法院和一些中級法院審理,由各省的高級法院二審,如果一審生效了,沒有上訴,如果發生再審,過去也都是由高院進行再審。”

    他表示,關於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幹問題的決定出台後,上述案件不再由各高級法院二審,直接上訴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籌備成立一個知識產權法庭,由知識產權法庭統一受理此類上訴案件,“目的就是為了統一知識產權案件的裁判標準、加大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力度、優化科技創新的環境、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