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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与市法官协会联合举办《公司法》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6-11-06 浏览数:7,104


    2006年10月21日上午,由市律协与市法官协会联合举办的《公司法》研讨会在锦绣香江俱乐部二楼会议室举行。该研讨会拉开了本年度市律协与市法官协会合作的序幕。
    市法官协会副秘书长杜传杰、市中院民二庭庭长罗越明、市中院民四庭庭长黄海珠、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何淑芬、市中院民四庭副庭长李胜以及十三名法官协会会员与市律协2006年度执行会长郭学进、市律协常务理事张平、市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章震亚、副主任黄善文、委员会秘书长邓文剑等一百二十多名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由章震亚律师主持。杜传杰副秘书长首先致辞,他简单回顾了两会自2002年以来持续稳定地举办各类卓有成效的研讨会,并充分肯定了研讨会是两会对外交流的一个“凝聚力量,沟通感情,交流智慧”的极富生命力的阳光平台。
    研讨会共有四个主题,分别是:一、股东代表诉讼的相关问题;二、公司人格否定制度问题;三、导致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的问题;四、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注销后的清算争议及未进行清算前的公司行为能力的问题。与会双方代表围绕以上四个主题进行了充分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市律协2006年度执行会长郭学进作了总结发言。郭会长赞扬本次研讨会非常成功,是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的一种表现形式。对律师来说,研讨主题集中体现了律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于今后准确把握《公司法》的精髓和意义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对法官来说,这是一次间接的司法实践,通过律师的社会触觉进行思考与交流,可以更准确地把握和适用法律。郭会长亦希望两会的良好合作能够不断传承下去,使双方会员能够在相互的学习和交流中得到提高。

 

《公司法》研讨会现场

市法官协会副秘书长杜传杰

市律协2006年度执行会长郭学进

市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章震亚

现场观众仔细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