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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廣州市物業租金優惠政策及解讀

發布時間:2020-03-02 瀏覽數:2,079

一、廣東省、廣州市及廣州市各區減免緩租金的相關規定

1.廣東省物業租金優惠政策

廣東省人民政府202026日發布《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複工複產若幹政策措施》(下稱《廣東省措施》)提出:三、進一步減輕企業經營負擔。(九)減輕企業租金負擔。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正常經營的民營承租企業免收第一個月租金,減半收取第二、三個月租金;鼓勵其他物業持有人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免租金。免租金兩個月以上的企業,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困難減免。……本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發布之日起的三個月(政策措施已經明確執行期的,按已規定的期限執行)。中央出台相關支持政策,我省遵照執行。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製定實施細則,加大惠企扶企力度。

2.廣州市物業租金優惠政策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026日發布《支持中小微企業在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措施》(穗府辦規〔20201 號,下稱《廣州市措施》)提出:八、降低房租成本。對承租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用於線下商業實體店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20202月份和3月份物業租金(免租的承租戶當前應無拖欠租金)。對於因疫情所減免的租金,在國企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剔除。鼓勵產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業主單位和運營單位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對執行情況較好的視情況予以獎勵,並在提質增效、資格認定等方麵加大支持力度。九、降低專業市場租金。承租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經營、並享受減免2個月場地租金的專業批發市場開辦方,應同步對場內承租商戶減免2個月的商鋪租金,且對商戶的租金減免幅度不低於其享受的國有物業租金減免幅度。對租用其他物業經營的,鼓勵業主方為專業批發市場開辦方減免或降低租金,鼓勵專業批發市場開辦方對中小微企業減免或降低租金。對執行情況較好的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給予重點扶持,並在今後的市場轉型升級中加大支持力度。……上述措施支持對象為我市轄區內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至20201231日,期滿後視情況另行研究。國家、省出台相關支持政策的,我市遵照執行。各區要結合實際參照製定出台相關配套扶持措施。

3.廣州市各區物業租金優惠政策

2020213日、14日,廣州市府新聞辦公室先後舉行全市11個區的暖企行動新聞通氣會,各區代表介紹疫情存續期間的暖企舉措,為複工複產工作吹響號角。

1)越秀區

越秀區2020213日通過“廣州越秀發布”微信公眾號發布《越秀區關於應對新型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政策措施》:

第三條【租金減免支持】

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用於線下商業實體店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20202月份和3月份物業租金(免租的承租戶應滿足無拖欠租金)。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經營、並享受減免2個月場地租金的專業批發市場開辦方,應同步對場內承租商戶減免2個月的商鋪租金,且對商戶的租金減免幅度不低於其享受的國有物業租金減免幅度。

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方為專業市場、租戶企業減免租金,由行業商會、協會提供減免方案範本推進雙方協商確定。對有效提供減免租金的業主,在今後的市場轉型升級中加大支持力度。

鼓勵產業園區、孵化器減免入駐企業租金。對疫情期間累計減免企業租金超過100萬元的產業園區,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疫情期間累計減免企業租金超過30萬元的孵化器,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2)海珠區

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2020212日發布《海珠區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政策》:

一、【租金減免】

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用於線下商業實體店經營的中小微企業以及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企業,減免20202月份和3月份物業租金。

鼓勵全區商務樓宇、產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的業主單位和運營單位為承租的入駐企業減免租金和物業管理費,用實際行動為廣大企業減輕負擔,具體減免方式和比例建議各商務樓宇、產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參考市的有關標準製定並執行。

倡議全區各經濟聯社、經濟社對承租其物業的運營方減免租金和物業管理費。

3荔灣區

荔灣區副區長安建國在214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荔灣區分別從保障扶持、金融數困、援企穩崗、租金惠企、讓利於企、激勵創新、聯動發展、服務提質等八個方麵,支持企業複工複產。其中,租金惠企具體如下:對疫情期間租用區屬國企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荔灣區落實免收一定額度房租。並倡議其他集體物業載體、民營物業載體(商務樓宇、科技園、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為承租的入駐企業減免租金和物業管理費。

4天河區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2020214日發布《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天府規〔20201號):

十、降低企業租金負擔。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經營線下商業實體店的中小微企業和承租天河區人才公寓的家庭(個人)免除20202月和3月物業租金,減半計收4月和5月租金。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村改製公司等業主減免租金。對疫情期間為區內受疫情影響企業累計減免租金超過50萬元的,在資格認定、人才入戶、子女入學、人才公寓分配等方麵加大支持力度。

5白雲區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202028日發布《白雲區援助複工複產八條措施》:

四、減輕企業負擔

7.減免物業租金。對承租區屬及下屬鎮街所屬國有、集體資產類經營性物業的企業,免收2個月物業租金。

對承租村社集體經營性物業的企業,推動村社免收1個月以上物業租金。

對租用其他經營性物業的企業,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適當減免物業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

執行物業租金減免政策單位要確保該項政策落實到終端承租企業。

6)黃埔區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202024日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暖企 8 條”》:

第六條【租金減免】對租用區屬國企經營用房的企業,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2個月房租。房租減半部分可延期兩個月繳納,不計算滯納金。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7)花都區

花都區202027日通過“廣州花都發布”微信公眾號發布《花都區“抗疫暖企”六條》:

4.租金減免

對在本區注冊納稅且租用區屬國企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免收 2 個月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建議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 1 個月以上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於因疫情所減免的租金,在國企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剔除。組織區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等機構,積極推動疫情期間行業性的紓困減租。鼓勵產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業主單位和運營單位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以上免收租金必須惠及實際經營者和承租戶。

8)番禺區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202028日發布《番禺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扶持中小微企業複工複產若幹措施》:

四、支持減免中小微企業經營用房租金

對承租區屬國有資產類經曹用房的實體經營中小微企業,免收23月份房租後再減半4月份房租。鼓勵產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業主單位和運營單位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並在提質增效、資格認定等方麵加大支持力度。鼓勵業主(出租屋主)對中小微企業及來穗務工人員適當減免租金。

9)南沙區

廣州市南沙區發改局202027日發布《廣州南沙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關愛企業共克時艱的十條政策措施》:

第三條 租金減免。

對租用區屬國企經營用房、倉庫的企業,免收1個月、減半2個月租金。租金減半部分可延期兩個月繳納,不計算滯納金。對租用鎮屬物業或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鼓勵孵化器(區級以上)減免企業租金,對疫情期間累計減免企業租金超過1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10)從化區

從化區人民政府2020210日發布《關於印發從化區關於支持工業企業在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過程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從府規〔20203號):

(四)降低房租成本。針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的防護口罩和防護服生產企業,免除20202月至4月共3個月份物業租金,減半收取20205-7月共3個月物業租金。

11)增城區

廣州市增城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202029日發布《增城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穩企二十條》:

2.租金補貼。疫情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新租賃場地用於擴大生產的,給予其202021日至630日期間租金100%補貼。

16.減免租金。對租用我區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正常經營且無拖欠租金的企業,租金實行“一免兩減半”,即20202月份房租免收,3月、4月房租減半,房租減半部分可延期兩個月繳納,不計算滯納金。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減免園區中小微企業租金的科技園區、創業基地、孵化器等載體按租金減免部分的50%比例給予補助,每個園區最高50萬元。

二、政策解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係指由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包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參股企業)管理的國有資產中用以出租、出借並可獲取收益的房屋類財產。包括各類商業服務性用房、辦公性用房、生產性用房、倉儲性用房、居住性用房。

《廣州市措施》在《廣東省措施》的基礎上擴大了優惠企業的範圍,未限製享受租金優惠的對象為民營承租企業,具體優惠對象為承租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用於線下商業實體店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即不區分承租人的企業性質。關於“中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製定。

《廣州市措施》同時提出,享受租金減免優惠的專業批發市場開辦方,應同步對場內承租商戶減免2個月的商鋪租金,且對商戶的租金減免幅度不低於其享受的國有物業租金減免幅度。

2020214日,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辦了廣州四區暖企行動暨電商助企政策新聞發布會。廣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工作人員進一步介紹,承租廣州市屬國企及其下屬各級國有全資、控股、實際控製企業位於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權屬物業的承租戶,對符合減免條件的對象采取自動減免形式進行,主要包括三類:一是線下商業實體店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業態主要為現場體驗消費的線下商業或專業批發市場,如餐飲旅業、百貨超市、批發零售、文化娛樂、休閑體驗、會展、培訓、旅遊、美容、養老等,對承租戶減免其所承租物業自202021日至331日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二是製造業產業園區、孵化器、辦公等實體生產經營市場主體。授權各市屬國企主動與相關承租戶積極協商,並製定“減、免、緩、送”等多種租金減免方案進行精準幫扶,大力幫助其減少疫情期間的租金壓力,盡可能最大程度支持實體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三是參與“抗疫”相關的醫療生產經營企業、醫院及研發機構等單位。此外,若承租戶為中間轉租方的,需承諾同步對最終實際經營承租人減免不低於其所享受的租金減免幅度,確保實際承租人享受到國企物業租金減免扶持。對出租物業在廣州行政區域外的,將由各市屬國企根據所在地疫情影響情況,可參照物業所在地減免做法或廣州租金減免要求製定具體方案落實。

根據上述省、市、區頒布的優惠政策,符合優惠條件的承租人可向廣州市或企業所在區的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中小微企業證明,及時向出租人提出租金減免申請,並按照出租人製定的具體方案辦理減免手續。



(作者:邱培傑,北京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